方苞

方苞(1668一一1749),他首先提出“义法”的主张。所谓“义”,即“言物”,所谓“法”,即“言有序”。“义”指文章的思想内容;“法”指文章的形式技巧。他要求文章的形式服从于内容,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。文章语言要做到“清真雅正”和“雅洁”,去掉“冗辞”,直到“一字不可增减”。 “义法”说,涉及文章的立意构思、布局谋篇诸问题,对形成有益的文学理论,有积极的意义。

“桐城派”是清代中叶最大的散文流派。代表作家有方苞、刘大櫆、姚鼐,他们都是安徽桐城人,故称“桐城派”。

“桐城派”散文理论的建立,是从方苞开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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